1.申請貸款時,需要說明貸款的用途。我舉個例子。我在A銀行做了壹筆挖掘機貸款,貸款類型叫“機械設備貸款”。然後我必須給A銀行出具壹份“挖掘機買賣合同”(也可以說是“機械設備買賣合同”)..
2.這時候我去找A銀行,A銀行問我挖掘機是自己用還是租的。我回答:租賃。那麽這個時候我要給A銀行出具壹份《挖掘機租賃合同》,也就是說我買了挖掘機以後,每個月要租給別人產生利潤,這個利潤要用來還貸。這時候銀行會貸款給我,因為買回來的設備會產生利潤而不是閑置(就是怕騙貸)。
3.所以這是銀行需要的兩個合同,相當於擔保合同。但銀行會有兩種支付貸款:第壹種是直接向挖掘機賣家支付貸款,不通過我。第二種方式是把貸款付給我,轉到銀行設立的賬戶裏給挖掘機賣家,但是這個賬戶裏的錢是不能提現的,只能轉,或者是用來還貸的賬戶。如果每次都想動這個賬戶裏的錢,必須向銀行申請說明用途。
善意提醒和建議:
1.采取第壹種方法還貸款。妳讓家人或者朋友做妳的收款人,妳是付款人。也就是說,貸款不是妳的手。銀行會幫妳支付貨款。
2.銀行這樣做是保險慣例。銀行受托支付,妳理解的很對。
3.如果妳需要合同樣本,請說明妳是做什麽的,我會發給妳壹份,但現在我真的不知道妳需要什麽樣的合同樣本,請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