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情況下,住院患者需要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出示醫保卡和身份證,才能享受醫保待遇。如果是需要住院治療的大病,只要把卡交給醫院就可以安心了;
2.卡裏沒錢也沒關系。出院時醫院會在醫保中心結算,個人只需要承擔三分之壹的費用。即個人自費部分由個人賬戶支付,綜合報銷部分由醫保中心和醫院結算;
3.社會醫療保險卡(醫保卡或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專用卡。它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存儲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賬戶資金、消費等詳細信息。醫保卡壹般由當地指定的代理銀行承擔。這是壹張多功能借記卡。參保單位繳費後,當地醫療保險機構委托銀行在月末將部分個人賬戶資金轉入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