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債權抵押:持本人個人證明和債權人收據或能向債權人證明的流水賬單(金額無誤)、債務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等材料到交易中心註銷。
二、銀行信用抵押:個人也申請貸款,帶上銀行給的資料,包括(銀行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復印件、委托人復印件、他項權利證明等。)和房產證到交易中心辦理註銷。
還清按揭貸款後,銀行會在1-3個工作日內出具結算手續。有了結算手續,就可以去房產局,然後就可以完成抵押解除,然後就可以辦理其他過戶手續了。主要原因是部分銀行提取資料和委托書需要10個工作日,各地建委規定不壹。有的銀行可以當天提取信息,有的銀行不行。因為電子文件的傳輸速度不壹樣。
抵押登記被撤銷,業主才擁有完整的房產所有權,可以自由買賣房屋,不受任何限制。此外,也有壹些購房者在辦理貸款時辦理了擔保手續。這樣的房主還需要去擔保公司辦理解除擔保手續,然後才能去房管局辦理相關產權手續。
1.個人也要求貸款後,要帶上銀行給的資料。
(1)貸款銀行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人復印件。
(3)委托人的復印件。
(四)其他權利證明。
(5)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證、房屋產權證(房屋為* * *所有的,還須攜帶* * *所有人的房屋產權證)。
2、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註銷手續。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持不動產登記證書、抵押註銷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請註銷抵押登記:
(壹)主債權消滅。(二)抵押權已經實現;(3)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抵押權消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