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更重要。大家應該說,有事的話,原則是盡職免責。如涉及欺詐(如虛假票據),應根據情況追究責任。事故發生後,原則是所有工作暫停,所有涉事員工(主要是客戶經理)都是專職催債,此時不能離職。會更難過...
重復flamy2007朋友答案的聲明
因為我覺得不全面
壹旦發現問題,被開除是必然的,授權給妳的東西也會被開除,賠償是肯定的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您可以在我不在的情況下代為開戶,但必須出示您的代理人身份證,並說明您代理的原因。但代理開戶是禁止開通電子銀行業務的。
如果只是代理開戶,是允許代理開戶的,不能在自己的櫃臺開戶。
或者在開戶並簽訂代理協議(如代理支付協議)後,可以代為開戶。
主要是回避相關政策。
比如妳提供的案例,如果沒有開通電子銀行業務,我們完全可以這麽解釋。
我們發現您以前沒有我們銀行的借記卡。為了節省您的時間,避免長時間排隊等候,我們會為您開立壹張銀行卡,作為您放款時的還款賬戶。如果妳不放心,或者有我行的其他借記卡,我現在就陪妳去營業廳註銷這張卡。如果客戶懷疑自己沒有現場開戶,妳可以用我上面引用的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來解釋。
妳這樣解釋,就不會抱怨了。估計經辦經理也以為是銀行貸款。壹般貸款客戶都是自己討錢,大概258萬。他們越打越鬧,還會上綱上線,不然就內部解決。
畢竟我們是服務行業,很多老員工不懂這個。他們還抱著銀行改革前“和為貴”的心態,很多小矛盾越鬧越大。其實他們只要註意解釋,平息矛盾,壹般都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