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擴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買房申請材料
1、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
2、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
3、居民身份證;
4、結婚證原件;
5、單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和離婚證明原件;
6、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7、房屋開發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
8、《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房);
9、《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10、《竣工驗收合格證》;
11、大房證復印件;
12、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原件;
13、涉及保證擔保的,需保證人出具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原件;
14、借款人已付所購房屋價款規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