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要求:
1.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滿壹年,連續半年以上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2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協議及相關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4 .購買住房的,應已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的,可以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費用的首付款或者自籌資金;
5.能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條件。目前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是取得產權的房屋作為貸款抵押,擔保公司或房地產公司以貸款購買的房屋作為貸款抵押,同時提供連帶或階段性擔保和住房公積金連帶擔保。
申請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購買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購房合同、發票(見原件,留復印件);
2.離婚、退休:個人申請、單位證明、離婚、退休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3.在職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證明、提取人所在單位證明、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自建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建房審批手續(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5.自住住房裝修大修:個人申請、單位證明、相關審批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6.出境定居: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出境定居證明;
7.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個人申請,單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