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獎助學金政策未區分專業學位和學術學位,均按以下標準執行: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壹等獎每人每年10000元,獲獎比例為40%;
二等獎每人每年5000元,獲獎比例為30%;
三等獎每人每年3000元,獲獎比例為30%。
每年10月30日前壹次性發放。
有以下情況之壹者,取消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資格:未按時繳納學費;違反國家法律或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公開發表的論文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現象;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損失;考試舞弊;本學年兩門及以上課程考核不及格;已辦理休學;保留學籍未按時返校;出國留學;自動退學。
湖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助學金:
人事檔案轉入我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享受國家助學金:金額為0.6萬元/人·年。
擴展資料:
主要分為以下幾方面:
1、思想品德方面:在思想方面積極要求進步,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2、學習成績方面:研究生期間,完成學校規定的學位和專業課程,並取得優良的成績;
3、科學研究方面:研究生期間的學習,培養嚴謹的科學態度,掌握良好的研究技能;
4、技能水平方面:研究生期間的學習,技能水平方面全面提高;
5、學術活動方面:研究生期間的學習,學術水平方面也全面提高;
6、社會活動方面: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具有較強的責任心、組織能力和協調溝通能力。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