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貸前調查。包括:①貸款申請材料的審查。②與貸款申請人面談。通過訪談了解貸款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貸款用途以及調查員認為需要調整的其他內容,盡可能全面地了解購車行為的合理性並做出判斷。③實地調查。通過實地調查等方式了解申請人的抵押物狀況。對於金額較大或認為有必要進行實地調整的貸款申請人,應在放款前到借款人家中進行實地核實。
(三)貸款審批。貸款審查人員對貸款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對貸前調解員提交的面談記錄等申請材料進行審批。
(4)貸款的簽署和發放。簽訂合同包括填寫合同、審核合同、簽訂合同。發放包括貸款發放條件的落實和貸款發放。
(5)支付管理。貸款人可以通過委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管理和控制貸款資金的支付。
(6)貸後管理。主要包括貸後檢查、合同變更、貸款回收、貸款風險分類和不良貸款管理、貸後檔案管理五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