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兩者聯系起來,就好辦了。現在分開了,有點復雜。
首先,婚後以婚前財產作為抵押貸款可以視為個人債務,但婚內貸款銀行有自己的要求,即夫妻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如果他們是單身,要求他們出具單身證明。這種情況下,簽訂合同後,如果妳們夫妻沒有異議,* * *將承擔銀行貸款債務,並買房登記在他父母名下。兩種可能,第壹種,視為他個人的債務和個人對父母的贈與(房產)。妳跟他承擔的債務,其實就是妳幫他承擔還款。離婚的話,要補償妳和他在壹起所做的貢獻。但在婚姻中,應該算是他的個人債務。
還有壹種可能,就是如果視為妳們兩個人的債務,房產是妳給妳父母的,但是涉及到出資額和抵押權的區別。抵押不改變對財產的熟悉程度,他的婚前財產還是他的。婚後還款部分視為出資。
妳有權主張對所購房產的處分權,但妳同意寫他父母的名字,這將視為妳的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