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貸款的主要類型:
1、純軟貸款向國際性銀行及外國政府借貸的、償還期較長(如30?50年)、利息很低或無息帶有援助性質的,壹般用於貧困地區救濟性項目的壹種貸款。主要有德國財政合作資金、意大利環保貸款,科威特、韓國、波蘭政論貸款。西班牙對壹些項目也提供100%軟貸款或純贈款。
2、混合貸款這是各國普遍采用的貸款方式。第壹種是贈款加出口信貸,提供這類貸款的國家主要有荷蘭和瑞士,荷蘭政府提供35%的贈款加65%的出口信貸,瑞士政府提供40%的贈款加上60%的出口信貸。這類貸款,通常要簽兩個協議,即贈款協議和出口信貸協議。第二種是軟貸款加出口信貸,如西班牙、法國、加拿大的政府貸款。其軟、硬貸款的比例大體各占50%。軟貸款的利率壹般低於1%;硬貸款利率執行國際商業參考利率(CIRR)。大部分政府貸款屬於這種類型.第三種是優惠貸款,有奧地利、以色列和北歐四國的政府貸款。3、特種貸款如北歐投資銀行貸款。
政府貸款的特點:
1.貸款期限長、利率低。政府貸款具有雙邊經濟援助性質,按照國際慣例,政府貸款壹般都含有25%的贈予部分。據世界銀行統計,1978年世界各國政府貸平均年限為30.5年,利率為3%。
2.貸款與專門的項目相聯系。比如:用於壹國的交通、農業、衛生等大型開發項目。
3.有時規定購買限制性條款。所謂購買限制性條款,是指借款國必須以貸款的壹部分或全部購買提供貸款國家的設備。
4.政府貸款的規模不會太大。政府貸款受貸款國國民生產總值、財政收支與國際收支狀況的制約,其規模不會太大,而且,壹般在兩國政治外交關系良好的情況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