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貸款額度
壹、調整首付比例和利率
(壹)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壹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20%,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為準;對還清首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壹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為準,暫不上浮。
(二)二手房及以貸還貸業務的首付比例及利率。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屬二手房和以貸還貸(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30%,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為準;對還清首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屬二手房和以貸還貸(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為準,暫不上浮。
二、提高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由40萬元調整為60萬元。
三、關於開展異地貸款業務的規定
(壹)戶籍在秦皇島市(含三區四縣),在就業地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職工,在秦皇島市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時,可向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下設管理部申請辦理異地公積金貸款業務;
(二)在京、津、冀地區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職工,在秦皇島市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申請辦理異地公積金貸款業務時,不受戶籍限制;
(三)對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住房公積金不滿6個月的,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及繳存明細合並計算繳存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