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貨幣,或持有但與生產無關的資產,都是金融資產。。書中說,金融資產分為: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債券投資、股權投資和金融衍生品。
但是,會計賬簿的第二章是金融資產。會計準則-金融工具。都是指四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怎樣確定什麽樣的金融資產?
購買金融資產時,金融資產的類型應當根據企業的目的和“需要”自行確認,但壹經確認,不得變更,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第壹類:企業持有是為了短期內賣出賺取差價。或者企業可以根據需要直接指定。或衍生金融工具(期權等。).。第二類,企業有能力也有意願持有至到期(所以僅限於負債)。第三類就不用說了。第四類不能確認為上述三類的金融資產。。。這個地方基本上可以說企業愛怎麽決定就怎麽決定。只要妳符合要求。。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為什麽兩個壹起說?主要是因為兩者有很多相同點和不同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命名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資本公積的金融資產。。
兩者相同:以公允價值計量,但不同:前者影響當期損益,後者影響資本公積。。這直接導致了兩項資產的計量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