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貸款確實無法償還,應與貸款機構協商。如果貸款機構在還款期間或分期向法院起訴後未履行法院判決,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對出借人名下的財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查詢,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那麽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將被記錄在個人信用報告中,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被。
在執行過程中,壹旦被執行人受到限制,其子女將無法就讀高消費民辦學校。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下列高消費和非必要消費行為:
(壹)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軟臥火車、輪船的二等以上艙位;(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房產或者新建、擴建、裝修高檔住宅的;(4)租用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工作。
(五)購置非營運必需的車輛;六、旅遊度假;(7)子女就讀收費高的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座等為生活和工作需要的非必要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