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銀行的貸款不還,屬於民事糾紛,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和坐牢。2.債權人在法院勝訴後,債務人在履行期內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貸款不還的後果:1。確實無力償還的,應當與貸款機構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者分期償還;2.貸款機構向法院起訴並勝訴後,在履行期內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3.法院在接受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情況;4.如果出借人因名下無可執行財產而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將被記入個人征信報告,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導致司法拘留。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93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利用虛假的經濟合同;
(三)使用虛假文件的;
(四)利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手段騙取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