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幹問題的意見》第125條的規定:“公民之間的借貸,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予保護”。顯然,利滾利是違法的,當借款人不按期償還借款本息時,小貸公司可以按照約定加收罰息或者違約金,但不可以利滾利。如果小貸公司以後利滾利的,借款人可以拒絕償還利滾利的利息。
國家保護四倍基準利率,國家年利率也就是4.9%,假如那兩家小貸利息高得嚇人,那麽恭喜妳國家法律將不會保護小貸的權利,小貸會搞壞妳的征信,不多說壹個人沒了信用怎麽立足。
首先各家都會先以電話形式提醒還款,之後進行上門催收,再之後可能訴諸法律,提起上訴。
關於不還的影響,看到妳還有銀行及信用卡的,首先影響的就是妳的征信,妳的逾期信息銀行會上傳至央行征信,這樣,妳的征信報告就廢掉了,之後再想通過正規金融機構進行借款基本就不可能了,個人買房什麽的也就別指望了;之後,妳如果不在乎妳的信用報告,且通過法院上訴也不行,妳打死就要做老賴了,那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老賴的名分也算被妳坐實,妳將被限制消費,不能再坐飛機,高鐵等;另外,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會觸犯相關法律的,認定後會被判刑,根據情況不同,刑罰程度也不同。
除了影響妳之外,也會影響到妳的家人,朋友,妳的生活圈,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相信妳也懂得,言而無信的人是不會有朋友的,是被看不起的。
隨著我們國家及社會信用體系的不斷構建及完善,壹個失信人,可能在目前妳看不到什麽,在今後的生活中遲早會被放大的。
聽壹句,該還的就去還,沒有能力,那就進行協商。不要為了這些錢的失信,毀了妳的大下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