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又有他物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當事人約定實現擔保物權的,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債務人自行提供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實現三個債權人為物的擔保提供的擔保,債權人可以實現物的擔保債權,也可以請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還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