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追討貸款。債權人提起訴訟,應當向債務人原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托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債務。
第三,債務人惡意逃廢債務,下落不明的,可以按詐騙罪提起訴訟,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不償還債務在起訴中的作用;
1.通過法律手段合法拿回自己的合法財產。
2.如果對方有財產,提供財產線索,通過訴訟申請財產保護,然後申請強制執行,這樣妳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取得妳的合法財產。
3.如果對方沒有財產,對方確實沒有財產,但是可以通過訴訟來理清債務關系。等對方有錢了,可以及時追回。但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甚至可以獲得壹定利率的賠償。妳仍然可以拿回妳的錢。
4.可以對欠錢者形成壹定的法律威懾,督促其盡快還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122條
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被訴人民法院管轄的。
民法
第675條
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貸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