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是衡量銀行資本充足程度的指標,即銀行的資本與其風險敞口之間的比例。巴塞爾協議III規定了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確保銀行在面臨風險和壓力時有足夠的資本儲備來承受損失。
2、杠桿率:杠桿率是衡量銀行債務與其資本之間的比例,用於評估銀行的杠桿風險。巴塞爾協議III引入杠桿率要求,旨在限制銀行過度杠桿化的風險,確保銀行有足夠的資本儲備來支持其業務活動。
3、撥備率:撥備率是指銀行為應對的損失而提前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與銀行貸款總額之間的比例。巴塞爾協議III規定最低的撥備率要求,確保銀行能夠妥善管理和應對潛在的信用風險。
4、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是衡量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的指標,即銀行在面臨壹段時間內的流動性壓力時能夠滿足支付義務的能力。巴塞爾協議III引入流動性覆蓋率要求,確保銀行具備足夠的流動性儲備來抵禦市場的不利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