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之間有下列融資方式:壹、委托貸款委托貸款是指由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及個人等)提供資金,並確定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由金融機構代辦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金融機構只收取手續費,風險由委托人完全承擔的貸款。二、債權轉讓債權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三、信托貸款信托是指委托人基於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