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的方式如下:
1.申請貸款時,貸款人首先向承辦銀行提出申請;
2.初審,銀行會對資料進行審核,如果通過,銀行會發出擔保申請審核通知書;
3.擔保審核:借款人提供此類資料,審核通過後才能進行下壹步工作;
4.轉材料、簽約後,擔保中心將審核資料發回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與借款人簽約;
5.借款人等待貸款發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