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壹)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土地使用權;(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租客換公房需要公證嗎?
雙方可以協商公證。參加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處提交申請材料,公證處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出具公證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證的法律效力高於公證的,人民法院應當以經過法定程序公證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足以推翻公證的相反證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