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貸款卡,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下列內容:
(壹)變更申請報告,報告應列明原因、內容、借閱證號和公章,並由有關單位出具變更證明;
(2)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變更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四)變更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5)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代理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七)變更註冊資本的,需提供變更後的驗資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並註明投資人的組織機構代碼或投資人的身份證號碼。以上信息審核通過後,可在壹個工作日內更改貸款卡內容並獲得新的貸款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