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信用體系建立初期,很多人對個人信用不夠重視,因此出現信用卡或貸款逾期行為。因為銀行和工作單位都會參考這些信用記錄,長期的負面信息對他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新版央行征信報告的推出,相當於給了逾期未還、已還清債務的個人消費者壹個改過自新、重新建立和積累個人信用記錄的機會。據悉,如果個人信用報告上出現負面信息,居民在申請信用卡和房貸時很可能會受到影響。除了貸款逾期中最常見的信用卡透支和個人房貸還款外,壹些拖欠生活費、擔保等行為可能會被納入個人征信報告。報告顯示,本人是否有欠稅、民事判決、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或電信欠費等情況。,它將顯示在報告中。這意味著,今後拖欠水、電、氣或固定電話費用,以及向第三方提供擔保,第三方未按時還款,也將被列入不良信用記錄。
發卡銀行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後,應對申請人的資信進行審查。審核內容主要包括申請表內容是否真實,評估申請人的信用程度,對個人的擔保人相關信息進行審核。通常情況下,銀行會根據申請材料對申請人的各種信息和經濟情況進行審查,以判斷是否向申請人發放信用卡。考慮的因素包括申請人過去的信用記錄、申請人的已知資產、專業特征等。發行人審核的具體因素和過程屬於商業秘密,外界壹般很難了解。不同發卡銀行的標準也不壹樣。所以同樣的材料在不同的銀行可能會有不同的授信額度,不同類型的信用卡,甚至有的銀行會審核通過,有的銀行會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