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貸款是壹種經濟犯罪。騙貸是指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擔保等。以欺詐手段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而經濟犯罪是指為了謀取非法利益,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作為國家經濟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危害銀行就是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所以騙取貸款是經濟犯罪。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壹百七十五條是指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票據承兌和金融票據罪,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