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貨幣化是國務院提出的。
棚改貨幣化安置,是指政府直接以貨幣的形式補償被拆遷棚戶區居民,而後居民再到商品房市場上購置住房。2015年6月國務院頒布《關於進壹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棚改補償模式由實物貨幣安置並重轉向貨幣安置優先,棚改由1.0進入2.0。
在棚改2.0時代,之所以政府敢於倡導成本更高的貨幣化安置方式,在於央行推出的PSL(抵押補充貸款)創新性政策工具,部分解決了棚改貨幣化安置的資金問題。棚改2.0區別於棚改1.0的最大特征,在於補償模式由實物安置和貨幣安置並重轉向貨幣化安置優先。
貨幣化安置的優點和措施
優點:過渡期短。被安置群體不用等待太久,貨幣化安置所需的房子直接來自於存量房市場。政府也能節省大量過渡安置費。購買存量房,可選度更好,能滿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最重要的是,能夠消化壹部分庫存。
措施:財政資金安排專項撥款,並給與按期搬遷家庭壹定額度的補助和獎勵;貸款融資主要是通過國家開發銀行定向貸款。為了鼓勵選擇貨幣化安置,被安置群體購買商品房時還可享受貸款利率折扣等優惠措施。通過在交易環節減免契稅、營業稅等措施,鼓勵人們選擇貨幣化安置。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棚改貨幣化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