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很現實,但是當初為什麽不同意呢?不要因小失大。而且這個事情挺不靠譜的,要看只要有抵押物就應該是可以貸款的,征信差的,也可能少。
二、房子過戶,原房主不要好處?
這不是妳造成的,也不屬於妳的負擔。當然,從實際的角度來看,如果房子的價值上漲很大,但是對妳的損失更大,可以協商分攤壹部分。
第三,幫他人過戶騙取貸款收取的好處費不退會怎麽樣?
加大處罰力度。不歸還因幫助他人轉讓房屋騙取貸款而收取的好處費,將加重處罰。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公私財物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轉讓是通過正常程序將屬於壹個所有者的東西變成另壹個所有者的過程。
四、委托他人出售房屋,房價款拒不返還,是否構成侵占罪?
我想並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