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回避風險的辦法,朋友提供不動產抵押或動產質押等,而且雙方必須到法定機構辦理正式的抵押手續。比如房產抵押,如果只是房產證交給妳,這在法律上毫無意義,必須辦理正式的抵押手續,否則妳的權利毫無保障。
二、如果朋友不願意辦理抵押手續的,那妳為什麽必須替他去承擔風險呢?他貸款到底是幹什麽用的?妳能全程動態監控嗎?做不到這些,妳有什麽理由聽朋友擺布?這樣的朋友還能稱之為朋友嗎?壹個專門坑人的朋友,也就不要再把他當朋友了。
三、如果雙方確實是鐵哥們,妳對他的為人也很清楚,而且妳也能承擔得起這筆貸款的損失,那還要什麽回避不回避風險的,有難兄弟壹起扛,相信兄弟就支持他!如果自問做不到,或關系沒到這個程度,那就不要充“漢子”,到時候後悔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