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壹方被列入黑名單,夫妻雙方都不能借錢,因為共有財產。信用信息黑名單也是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執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具有“無法履行”、“抗拒執行”等法定情形,因而被人民法院依法列入被執行人名單的人。
違反被處決者名單的公民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1,無法申請貸款;
2.不能辦信用卡;
3.限制運輸:不能選擇飛機二等艙及以上艙位,火車、輪船軟臥;信用不良的人將無法通過淘寶、天貓、支付寶、CAR Inc .等平臺購買旅遊度假產品,也無法預訂機票;
4.限制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
5.限制繳納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6、限制租用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
7.限制購買非營運車輛;
8.限制孩子上收費高的私立學校;
9.因失信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壹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有能力履行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