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男方與女方共同還款的,在分割離婚財產時可以主張分割* * *還款及相應增值部分;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壹方或雙方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即使女方以自己的個人收入還貸,從法律上講,也屬於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男方可以主張分割同壹還款及相應增值部分;
因此,為了避免財產糾紛,最好訂立夫妻財產協議,約定彼此財產的份額和歸屬,並保證女方用個人財產償還貸款,避免財產糾紛。
相關法律《民法典》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民法通則婚姻家庭解釋(壹)》第七十八條:夫妻婚前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同壹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該房地產歸登記方所有,未清償的貸款為登記方的個人債務。離婚時,不動產登記壹方應當按照《民法典》第1087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對另壹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