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縣域內自主創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壹定自有資金,男55周歲以下,女5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除外),在工商部門登記從事個體經營,未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勞動者,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2.有固定經營場所和壹定自有資金、具有持續經營能力、財務和經營狀況良好、經營項目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以申請小額貸款。
二、貸款金額和期限
1,個人貸款。個人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5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2.女性貸款。女企業家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8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對從事合夥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每人最高額度65438+萬元、總額不超過50萬元實行“捆綁式”貸款。
3.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合夥經營或開辦小企業,可實行“捆綁式”貸款,每人額度不超過5萬元,總額不超過2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4.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達到企業職工總數30%(100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額度根據企業實際職工人數合理確定,壹般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