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調查建檔。包村客戶經理依據《農戶信用等級評定申請書》進村入戶調查了解農戶的家庭經濟收入、財產、信譽、生產經營狀況和生產資金需求等情況,掌握農戶的信用條件,建立資信檔案。
3、評級授信。包村客戶經理根據農戶資信調查情況進行信用評分,確定農戶信用等級,核定最高授信額度。由農村信用社定期與不定期組織召開資信評定會議進行審查,對審查通過的農戶授信額度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農戶,按程序審批後核發貸款證。
4、貸款發放。借款人需要貸款時,可持戶口本或身份證、貸款證、預留印鑒到信用社櫃臺辦理,獲得貸款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