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運對象
個人
處理條件
(壹)具有茂名市行政區域內常住戶口或暫住證明;
(二)有穩定的職業經濟收入;
(三)按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
(4)
有購房合同,合同或協議中的買受人必須是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5)
個人購房首付款不得低於所購房屋總價款的30%;
(六)管理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質押或有足夠賠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擔保人;
(7)
借款人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貸款全部還清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不得申請新的住房公積金。
處理基礎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所需材料?
1.借款人申請審批表:到中心二樓服務大廳領取或在中心網站下載。
2.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將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壹頁上(壹式3份)。戶口本首頁和申請人及配偶頁復印件(2份)
3.還款渠道:申請人及配偶的公積金存折、工資存折或卡,並提供最新收入情況。請復印與申請人及配偶的賬戶頁相同的頁和上述欄中的最新余額(2份)。
4.國有土地使用證;
5、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建築施工許可證
8.建築協議;建築材料清單、建築商賬戶;房產證復印件(2份)
9.結婚證(1份)。申請人與配偶在同壹戶口本並註明夫妻關系的,無需提供。申請人未婚、離異或喪偶的,提供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無婚姻關系證明(復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