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打印上壹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折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折及存折復印件壹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什麽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
2、申請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或6個月以上;
3、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手續;
4、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