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廣東農信推出的扶貧小額信貸為例:
壹、適用範圍
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雲浮14市。
二、承貸機構
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雲浮14市的轄內農合機構。
三、貸款對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貸款意願、有就業創業潛質、有發展項目、有技能素質、有壹定還款能力,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信用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每個貧困戶只可由家庭主要成員申請貸款,其他成員不得重復申請貸款。
四、貸款用途
主要用於貸款對象發展家庭種養殖業、家庭簡單加工業、家庭旅遊業、農村電子商務業等生產經營項目,購置小型農機具、投資當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光伏、水電等增收創收項目。不得用於購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學等非生產經營項目。
五、貸款額度
省農信聯社轄內機構根據貸款對象的貸款用途、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等綜合因素,確定貸款的最高授信額度,最高為人民幣5萬元(購買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的,可提高至10萬元)。
六、貸款期限和利率
由借貸雙方***同商定期限,壹般為1-3年。貸款利率適用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
七、貸款方式
貸款壹般采用信用發放,壹次授信、隨用隨貸、隨時歸還、循環使用。
八、貸款貼息
對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給予全額貼息。所需貼息資金由縣(市、區)財政局、扶貧辦在財政扶貧開發資金中統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