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銀行提出申請;購買住房所在地與借款人公積金繳存地不壹致的(僅限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向繳存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二、提交材料。
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銀行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借款人如實填寫貸款申請書,並提交公積金貸款的相關材料。
三、面談。
填寫申請書後,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銀行對借款人就貸款的有關事宜實行面談制度,並形成面談筆錄。
四、審批通知。
管理中心接受申請人的貸款申請後,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特殊情況經管理中心領導批準可延長5個工作日,並由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銀行通知借款人。
五、簽訂合同。
貸款合同的簽訂。借款人、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三方應當***同簽訂書面借款合同,或管理中心委托受委托銀行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
公積金貸款買房註意事項:
1.公積金貸款之夫妻貸款。如果是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不論是在結婚前還是在結婚後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只要夫妻雙方中有壹方辦理過公積金中心系統上就會有相應記錄在上次貸款未還清前,夫妻雙方是不能夠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子的。
2.公積金貸款之二套房。借款人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如第壹套購房就使用了,公積金貸款在尚未還清前不可以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只有在還清前壹套住房貸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積金貸款,同時不會被認為是第二套房產仍會視為首套住房按其政策操作。
3.申請貸款前不要動用公積金。如果借款人在貸款前提取公積金儲存余額用於支付房款,那麽您公積金賬戶上的公積金余額即為零,這樣您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也就為零,這就意味著您將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