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65438+10月16日起,商業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納入住房公積金月轉移範圍。職工只要與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簽訂委托協議,就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業務,用於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以下簡稱“商貸委托業務”)。
那麽商業貸款傭金的業務是什麽呢?
商業貸款委托業務是指已取得商業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繳存職工與中心簽訂委托協議後,每月貸款結清前,委托中心直接將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不超過上月歸還貸款本息余額的住房公積金劃入借款人指定的銀行卡。
辦理商業貸款委托業務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寧波市行政區域內辦理的商業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貸款銀行為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寧波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郵儲銀行、鄞州銀行;
(2)簽訂合同時不存在逾期貸款;
(3)簽訂合同時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的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辦理商業貸款委托業務需要帶什麽資料?
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借款合同、還貸卡,並親自到中心服務大廳或延伸網點簽署授權委托書。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辦理委托取款業務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關系證明(證明材料已實現數據共享的,無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