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正常情況下,若要投訴銀行的產品或服務,當事人應先行與該銀行聯絡,這樣做可使銀行有機會及早解決投訴事項,各家商業銀行都有接受客戶投訴的渠道和處理流程,以便對客戶投訴展開全面及時的調查,並使投訴獲得完滿解決,銀行也應向客戶說明投訴的程序;
2、若對銀行處理投訴的方法感到不滿意,或銀行並未在收到投訴後約定時間內給予最後回復,當事人可向銀監會尋求協助,向銀監會投訴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詳述投訴事件及性質、投訴人姓名及聯絡方法;
3、若要舉報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業務和服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可以以書面形式向銀監局信訪,壹般來說,銀監局對口述形式或匿名舉報不便受理,如果能通過銀行的投訴途徑解決問題,那就最好了,因為銀行內部也會對投訴處理有考核。
:《中華人民***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十四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十四條
當銀行業金融機構出現支付困難,可能引發金融風險時,為了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經國務院批準,有權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
第三十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有權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報送必要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以及其他財務會計、統計報表和資料。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信息***享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