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原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
2、銀行會對外所提出的申請以及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批,經審核同意之後,由銀行收房人和購房人簽署協議,需要同意售房人轉讓房屋,購房人承諾交易時將房款劃入售房人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上。
3、售房人和購房人簽訂住房轉讓合同。
4、購房人向銀行提出新的貸款申請,申請的貸款額,作為售房人剩余的貸款余額。
5、與購房人簽訂新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出具同意貸款的承諾函。
6、銀行與售房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
7、售房人與購房人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之後,重新和新的購房人簽署抵押登記手續。
8、經過了授權之後,會把貸款劃至售房人開立的賬戶當中,並且把剩余的未償還的貸款本息直接扣除掉,之前的借款合同就已經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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