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是賣家向銀行申請。
第二步:經銀行同意,銀行、買賣雙方簽訂協議,銀行同意賣方轉讓房屋。出賣人承諾優先償還銀行貸款,並授權銀行從其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中直接扣收未償還的貸款本息。買受人承諾在交易時將房款匯入出賣人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三步: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轉讓合同。
第四步,買方向銀行申請新的貸款。貸款金額可以是賣方的剩余貸款余額,也可以按以下公式計算:貸款金額=所購房屋的市場價×二手房貸款比例。
第五步:審批通過後,銀行與購房者簽訂新的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並出具同意貸款的承諾書。
第六步,買賣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七,銀行和賣方去房產管理部門註銷抵押登記,同時和買方申請新的抵押登記。
第八步:銀行向買方發放貸款,根據買方的授權將貸款劃入賣方開立的賬戶,然後根據賣方的授權直接從賬戶中扣收未償還的貸款本息,終止原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