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以。“貸款”買車就是妳說的“分期買車”,只要妳有個人的工作單位和工資證明。壹般情況下,只要不涉及房產,就不需要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和配偶信息。此外:汽車是消費品。我算過,壹輛65438+萬元的車,用人壽保險15計算,每月至少需要花費2000元(每月車身上的費用包括保險、年審、違章罰款、保養、過橋費、汽油費、事故、車輛折舊等。),65438+如果加上銀行分期付款的利息,最終費用將在60萬元左右。所以正常情況下,沒有特殊原因盡量不要買車。如果以60萬元計算,每天的費用為100元。妳覺得妳能每天花這麽多錢打車嗎?當妳真正花錢打車的時候,妳會覺得真的沒有必要花不該花的錢。雖然擁有自己的私家車確實很“方便”,但妳可以想象,那些“方便”都是建立在妳的血汗錢基礎上的。當妳舒適地踩下油門時,妳口袋裏的錢會在妳踩下油門的同時或多或少地持續支付。車的排氣管出來的是廢氣,但是妳自己的人民幣進去了。(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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