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壹年不太可能賺到3分,所以如果3分是月息,年息就是36%,是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多。法院不會支持超額利息。
所以下面的問題比較重要。是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多嗎?如果是,剩下的29000元是多少?如果都結束了,那就不用起訴了。如果是部分結束,可以起訴,主張未結束的部分。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借貸案件的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超過這個限度,多余的利息就不受保護了。比如借貸發生時,銀行同類貸款的年利率是6%,那麽貸款的最高年利率是24%,即超過24%的年利率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