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借款人提供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錄取通知書,學習期間學校所需的學雜費生活費的證明材料,以及貸款人認可的具有代償能力並承擔連帶責任的第三方借款人,借款人已經擁有受教育者所需費用的壹定比例。
3、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留學貸款額度不超過留學學校錄取通知書或其他有效錄取證明中載明的壹年內的報名費、學費、生活費及其他必要費用的等值人民幣之和,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0萬元。期限壹般為1 ~ 6年,最長不得超過6年。
4.留學貸款的幾種抵押擔保方式。
(1)房產抵押: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貸款人認可的抵押物價值的60%;
(2)質押: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質押財產價值的80%。
(3)信用保證:第三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為銀行認可的法人的,可以全額賠付;如果是銀行認可的自然人,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