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看她買了房以後住不下去了。如果住的話,可以換算壹下她住的時間長短,看看能不能把這個首付抵作她的房租,這樣就不用寫她的名字了。
關鍵是除了妳和妳老公,妳是只寫她的名字還是把她的名字加到房本上。如果是後者,在她沒有提出房屋使用要求的情況下,我覺得首付會少65438+萬,有這樣的要求很正常。雖然我是嫂子,但我覺得人家沒有義務拿那麽多錢幫妳,不求回報。
但如果要求只寫她的名字,那我覺得不合理。不買的話,建議妳不要和妳小姨子關於房子的事,關於首付的事,想想別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