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最後壹次繳存月份距離申請當月不超過兩個月。
二、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三、有正當有效的個人商業住房按揭貸款合同或協議,已取得該住房的不動產權證。
四、在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關於住房套數和公積金貸款使用次數的情況下,如借款申請人及其家庭在南寧市區域範圍內擁有兩套住房的,僅允許以第二套住房申請商轉公順位抵押貸款,住房套數判定標準以不動產登記(含預告登記)時間先後順序為準。
貸款種類:
壹、純公積金貸款:向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發放的性低息貸款,可用於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集資房、危舊房改住房、二手房、自建住房等普通自住住房。
二、組合貸款:純公積金貸款仍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可同時申請銀行的商業性住房貸款來補充購房資金。
貸款額度、期限:
壹、購買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購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
二、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含其他***同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