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個人還貸能力系數(0.45)×12(月)×實際可貸年限。可貸年限為借款人申請貸款時距離法定退休年齡的年限,最長為30年,超過30年的按30年計算。夫妻雙方均繳存公積金且***同借款的,貸款額度為夫妻雙方分別計算的貸款額度之和。配偶為軍官或士官的根據已有住房套數同檔次個人貸款最高限額計算。
拓展閱讀:南京公積金貸款期限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取整計算。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延遲退休的,退休年齡以國家相關規定為準。
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穩定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貸款期限可以放寬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1-5年。
購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最長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購存量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最長貸款期限不得超過20年,且房齡與貸款年限之和不超過70年,其中購買土地性質為住宅用地酒店式公寓的房齡與貸款年限之和不超過65年。其它住宅用地約定使用年限低於70年的,按實際約定的年限計算。
官方來源: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