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京市企業博士安居工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南京市博士購房優惠政策如下:
1,應用條件
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獲得博士學位(不限戶籍、國籍)。
(2)在本市註冊的符合我市產業方向的企業(含已備案的轉制科研院所和新R&D事業單位)工作,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住房,在本市無住房登記信息和交易記錄滿5年;有父母的家庭1套房子,視為沒有自己的房子。
2.優惠政策
(1)購買政府定向人才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現有規定比例執行,並協調相關銀行給予人才住房貸款優惠利率。
住房公積金繳存後,可使用或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可放寬至兩倍限額,654.38+0萬元。
(2)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租房三年免費,租期五年。在免租期之外,以市場租金的70%出租。
(3)自行租房的,每月給予2000元補貼,累計享受期限不超過5年。
(4)鼓勵用人單位對人才購房、租房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