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還貸部分屬夫妻***同財產。不需格外證明。有結婚證和還貸證據即可。
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壹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
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壹方付給未得房壹方房屋價值的壹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壹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既然是夫妻壹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麽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壹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壹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擴展資料: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後夫妻以***同財產參與購 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壹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