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婚前貸款買房是否屬於共同財產要看情況:
(1)婚前全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壹方個人財產;
(2)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後需要償還的,如果後來加了另壹方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如果只登記壹方的名字,婚前買房的首付等。屬於壹方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是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第1064條
夫妻共同簽字或者壹方事後追認的債務,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以自己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二、貸款買房的條件是什麽?
貸款買房的條件如下:
1,購買者年齡在18-60歲之間;
2、職業和收入均穩定且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被抵押或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