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人名下的銀行卡已運行近半年未中斷,貸款人的居住證證明(租房合同、房產證、最近三個月的水電氣發票);
1.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壹定利率貸出貨幣資金並必須歸還的壹種信貸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是指貸款、貼現、透支和其他借貸資金。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可以把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求,促進經濟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獲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積累。
“二、三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率,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第三,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流動性是指按預定期限收回貸款,或無損失地快速變現,以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的能力;效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比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比短期貸款高,效益會不錯。但如果貸款期限較長,風險會增加,安全性會降低,流動性會減弱。所以“三性”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第四,貸款風險的出現往往始於貸款審核階段。從綜合司法實踐中的糾紛可以看出,貸款審查階段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幾個環節。
五、審查內容遺漏,銀行的貸款審查人員缺失,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壹項細致的工作,需要調查人員對貸款主體的資質、資格、信用、財產狀況等進行系統的調查和考察。
第六,在實踐中,壹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貸款審查人員往往只註重文件的鑒別,而缺乏盡職調查。這樣就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行為,容易造成信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