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公積金貸款
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1、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在申請貸款時已連續繳存六個月(含)以上。
2、購買住房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建房合同和相關證明材料,並同意以所購、建住房作為貸款擔保。
3、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以下稱公積金中心在合同簽訂(付款方式約定為按揭貸款)、支付首付款後,提出貸款申請。
4、購買二手房的,房產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積金中心備案,在合同簽訂(付款方式約定為按揭貸款)、支付首付款後,辦理房產交易過戶手續前,提出貸款申請。
5、購買公有住房的,須經房改部門審批同意,在合同簽訂、全部房價款已付清後,辦理房產交易過戶手續前,提出貸款申請。
6、拆遷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遷單位辦妥權屬證明,在合同簽訂、全部房價款已付清後,辦理房產交易過戶手續前,提出貸款申請。
職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不予公積金貸款。
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屬國有土地性質且取得住房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政府部門批準建、修住房文件,在工程竣工、全部款項付清後12個月內提出貸款申請。
職工家庭名下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